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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www.rc120.com 时间:2016/9/6 阅读:1251次

为解决三级医院等级创建后业务量不断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2011276)和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本年度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共40名,本次招聘2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助产/护理专业、信息技术员35周岁以下(1981930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师、中医师在45周岁以下(1971930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专业在40周岁以下(1976930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短缺特别优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龙泉驿区龙泉街道玉扬路383号)。

(二)报名时间

        201695-99日。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到人事科,并提交《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附件2)。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

    由龙泉驿区卫计局人事科、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核流程

(一)现场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时间为918日。主要内容是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原则上按照1:2名额进入面试,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比例。

2.面试:面试时间为920日。按照进入面试者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主考者为面试小组组长,每名面试者5-8分钟,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3.技能考核:时间为922日。报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技能考核为单人操作,技能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报考人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技能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用。

(二)初步拟聘,进入试用

依据现场考核阶段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试用人员。

    1.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近3个月内参加过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的人员可申请不参加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各科室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由各用人科室进行考核评价。

(三)同意聘用,签订合同

试用结束,科室同意聘用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面试考核和技能考核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2.单科考核过程中,同意录用票数未过半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岗位递补

    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1.进入体检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导致岗位空额,按照相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有关待遇

(一)身份编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的通知》(龙卫〔2010141号)进行管理。有独立执业资格者,本科学历者原则上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师级),大专学历者原则上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士级)。

(二)经济待遇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从事临床一线的医、药、护、技等岗位。基本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绩效工资。

辅助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与医院协商的固定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每月固定绩效并考核)。

(三)职业发展

可以享受医院同类人员职业发展机会,包括进修学习、职称晋升、骨干培养和中层遴选等机会。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028-69928683;区人社局事管科028-84846499;区妇幼保健院纪检室028-6933078169330776)。

联系方式: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28-69330779

蔡老师:18615752350274963001@qq.com

刘老师:13709085695614045718@qq.com

 

 

附件:1.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表

/uploadfiles/keditor/file/20160906/20160906181614_0659.docx

2.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

/uploadfiles/keditor/file/20160906/20160906181627_9409.docx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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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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