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2月19日电(记者徐海涛)记者从安徽宿州市检察院获悉,该市检察机关近期连续查办了6起挪用社保基金案,其中灵璧县、砀山县的乡镇财政所会计胡静莲、卢传宝分别挪用新农合医保金一千多万元用于个人营利,受到司法处置。
据介绍,灵璧县黄湾镇财政所会计胡静莲,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间,利用保管新农合医疗个人缴费款的便利条件,分多次共挪用资金1088.5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从中获利2235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砀山县赵屯镇财政所会计卢传宝,利用暂时保管全镇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资金1045万元,以个人名义购买盈利性理财产品,收益被其用于个人开支。
日前,胡静莲以挪用公款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卢传宝被砀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