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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卫生健康局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作者:www.rc120.com 时间:2021/6/2 阅读:1652次

因工作需要,江油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或证明,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2021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5.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1年5月28日)。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传至邮箱563167536@qq.com。

2.现场报名:江油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地址:江油市中坝街道华丰街4号江油市卫生健康局403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老师   0816-322082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江油市卫生健康局(0816-322082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

4.相应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工作经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在工作经历中明确是否为该单位在编人员,若是在编人员,请注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同意报考。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

1.《报名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

4.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五、考核

(一)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 :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专业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五)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六)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江人社发[2016]36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一)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或者提供与原单位正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3227286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0816-3220821

公招监督电话:

江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3230794

附件:

附件1: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江油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四川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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