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招聘编外医生、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工作人员共计25人,详情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与上一工作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星期一)至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及其它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医院办公室(郫都区红光街道徐独路666号门诊三楼),咨询电话:028-87985539。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医院无复印业务,报名时请自行准备好报名材料。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确保报名电话正确、畅通,便于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报名材料提供:
(1)《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生不做此项要求)、《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学校教务处盖鲜章的学科成绩单(此项仅限2022年应届生提供)、各类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本人14天内最新申报防疫健康码及截图彩色打印件、《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参考问询表》。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因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在报名结束后两周左右)。
(三)考核方式、成绩计算方式及结果公布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报名成功以医院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将取消,取消情况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告。
2.成绩计算方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综合计算考核总成绩相同时,由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官集体决议。考核成绩在医院院务公示栏公布。
3.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执业类别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当天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公布。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即笔试成绩≥60分)。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打分的方式,由面试评委对面试人员综合能力做出量化打分。
(四)体检、政审
1.按照综合计算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2.体检费用自理。相关体检项目参照郫都区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项目执行,增加核酸检测项目。
3.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上述第3条、第4条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其他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报区卫生健康局核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外人员岗位,按要求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2022年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岗位条件表
2.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3.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参考问询表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卫生院
2022年3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77/2022-03/07/content_8a233b9e94e64ae4857b35bca428b7b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