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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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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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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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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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三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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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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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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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主要从事医疗与护理、康复与预防保健、相关专业大中专临床实习、医学研究与相关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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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一致。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0号;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全科医师楼8楼)
联系电话:0816-2296107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有效的职称证书。
5.需提供初始学历开始到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五、考试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者所提供材料,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电话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
2、考核方式:采用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
3、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心理测试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心理测试由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绵阳市公招考试体检项目及医务人员从业要求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核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附件:
1.《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2月
附件1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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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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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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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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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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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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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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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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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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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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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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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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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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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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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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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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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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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需取得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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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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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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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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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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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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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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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外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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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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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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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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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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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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