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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沐川县公开选聘沐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的公告
作者:www.rc120.com 时间:2023/4/12 阅读:3892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规定,我县将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沐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本次公开选聘为编制内选聘,选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参加公开选聘人员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内符合公开选聘条件、具备公开选聘资格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1日。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选聘岗位为沐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沐川县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管理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本次公开选聘不设开考比例,参加选聘人员需形成差额。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选聘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取消该选聘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应具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二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副院级以上管理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3.年龄在5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医德医风好。

6.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且影响选聘聘用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因医德医风问题受到惩诫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1日

9:00—17:30;

报名地点:沐川县卫生健康局底楼人事办公室(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713号)。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

3.《沐川县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管理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上要求提供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执业医师证;

4.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5.本人近期清晰免冠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证明;

7.二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副院级以上岗位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

8.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工作所在地卫健部门对报考人工作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说明;

9.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材料,则由存放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时间,写明“此件系复制件,原件存放于××处”。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选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1.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聘面试人员需形成差额。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核形式为专业化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岗位,可递补一次。若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之比小于3,则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若因其他原因延期,则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

根据选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员,相关信息将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请参加选聘人员密切关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参加选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单位形成考核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七)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并到选聘单位报到。

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选聘为编制内选聘,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卫生人才优惠政策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2554(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

七、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选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 (www.lspta.com.cn)进行公告,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请参加选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本公告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0833-4605294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0833-4601456

 

 

附件:1.沐川县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管理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2.沐川县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管理人才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1日 

  

来源:四川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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