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更好帮助和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助推幸福松潘建设。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志愿服务有关规定,松潘县红十字会决定组建长效、稳定、专业的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伍。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热诚呼吁有爱心、热衷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加入我县红十字事业。现将有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守《中国红十字章程》,热爱公益事业,自愿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资源,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要求身心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常年在县内工作或生活的社会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积极响应号召,勇于担当作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好服从性和执行力,具备良好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活动实践能力,服从县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和安排,有志愿服务时间。
4.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队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具有开展急救培训,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发动、人道救助,红十字精神宣传等专业特长能力。
5.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团队形式参加志愿者服务。
二、享有权利
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无偿献血、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宣传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有自愿加入和退出志愿者组织的自由。
三、应尽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2.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服务证。
3.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四、工作内容
红十字志愿者协助松潘县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服务、社会救助工作,参加红十字组织普及的自救互救、应急救援、健康关怀、人道救助及红十字精神和红十字运动传播,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及艾滋病知识等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县红十字会在学校、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工作领域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五、服务类别
1.红十字“三献”宣传志愿服务队
服务内容:(1)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服务,呼吁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和参与;(2)参与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登记工作,协助红十字会开展“三献”宣传动员、协调陪同工作,走访慰问成功实现捐献的志愿者;(3)从事造血干细胞常规宣传、服务工作,参与现场咨询、志愿捐献者招募、血样采集活动,为志愿者提供相关服务,动员更多富有爱心、健康适龄公民加入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队伍;(4)从事组织无偿献血的常规宣传、服务工作;(5)开展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宣传和持续关爱捐献者活动,为想捐献遗体器官却又找不到渠道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为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者、实现者家属提供服务和人文关怀,争取更多群众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认同、支持与参与。
2.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队
服务内容:(1)协助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普及;(2)协助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工作;(3)参与现场应急救护;(4)积极参加县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培训和应急救护演练等工作。
3.红十字人道救助志愿服务队
服务内容:(1)利用业务时间深入到敬老院、村等开展扶危帮困、扶弱助残等工作;(2)走近困难、弱势群体开展人道关爱救助,进行调查、慰问、帮扶咨询等公益活动,方便群众,服务社会;(3)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时开展筹资宣传和劝募活动。
六、管理方式
县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对红十字志愿者进行招募、管理、培训和使用;对志愿者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作详细记载,建立个人服务档案,并对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者进行宣传表彰。
七、招募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我们一直在等您!
八、报名方法
凡有志于从事红十字人道工作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请到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填写《松潘县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附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经松潘县红十字会审核合格并登记入库后,即可成为一名光荣的红十字志愿者。
松潘县红十字会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加入志愿服务行列,献出您的爱心,发挥个人所长。让我们携起手来,汇聚人道力量,传递博爱真情,共创和谐社会、共享美好生活!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咨询电话:0837-7231578
报名地址:松潘县历史文化展览馆一楼松潘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松潘县红十字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