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江油市启动2023年上半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引活动,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事业编制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市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事业编制人才75名(详见附件1)。相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上公布。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以附件1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6.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7.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6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11日17: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内容,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江油市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审核表》扫描件按要求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
邮箱:wsrs3220821@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老师 0816-3220821
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三+XXXX”。
(4)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3年6月13日17:00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后续公告要求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后续相关公告。
(2)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审核表》(附件2),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绵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30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体检、心理测试及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3.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或者提供与原单位正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3)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者,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江油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3230749
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0816-3223055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3227286
附件:1.江油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江油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审核表(点击下载)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