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安州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计划,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医疗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绵阳市安州区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事业编制人才6名(详见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上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
4.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大楼247室)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同时提供电子版(可携带U盘拷贝);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规培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绵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预计于7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面试须携带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5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15时,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等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共同研究确定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须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符合本地引进人才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安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816—4336093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健康局:0816—4325103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336326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0816—4336139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