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疾控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签订劳动合同,按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1.符合选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符合选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3.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 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 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3年 6月19日— 6月30日,工作日的9:00-17:00。
2.报名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南巷子1—9号(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本人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或资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提供学生证、学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表1份(见附件2),需附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5.资格初审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选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选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
6.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7. 补充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未达到岗位拟聘人数比1:2的,予以延长报名时间,并在温江人才网另行公告。
(二)面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将在温江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 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温江人才网公布,并由恒信公司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温江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公示
1. 体检合格者在温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 拟聘用人员公示完成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恒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一年一签),派遣至温江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使用。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受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到选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选聘安排,将在温江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项,可咨询选聘单位和用工单位,最终解释权归恒信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
恒信公司:028-82641593
温江区疾控中心:028-89133980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岗位表.doc
附件2:报名表.docx
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