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工作职责等信息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毕业生(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可通过邮箱(1195255614@qq.com)直接投递简历进行报名,请务必在“简历”中填写本人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名称,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拍照打包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2日5:00。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后随即进行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信息表》2份(附上一寸标准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面试
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面试资格者,参加综合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三)心理测评
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考核。
四、聘用方式
采用灵活用工形式,最低服务年限一年,由学校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购买五险一金。
五、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唐老师(028)3802581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学校网址:http://www.msvtc.net/
电子邮箱:1195255614@qq.com
附件: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一览表
2.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点击下载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