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能力,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米易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拟直接考核招聘5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米易县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的资格,责任自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28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下载《米易县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及个人信息扫描件一起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岗位表》)。在职人员报考者,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上传。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米易县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资格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近照1张。在职人员报考者,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023年9月21日(下午13:30-16:00)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双选大厅报名。
2023年9月22日(下午13:30-16:00)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校内二食堂四楼)报名。
2023年9月25-28日(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在米易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办公室(米易县攀莲镇桥西街17号208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招聘。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出现弃权者,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米易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所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规定的时限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5.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米易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7.“县招乡用”由米易县乡镇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考核招聘,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享受所在基层单位岗位编内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纪委监委驻米易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15983581868
政策咨询电话:
米易县卫生健康局:0812-3992427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13071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附件:附件1:米易县2023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米易县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米易县卫生健康局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