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12名。
一、招聘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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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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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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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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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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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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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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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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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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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心血管、呼吸、神经等内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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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范围为“重症医学科专业”)或取得重症医学专业、内科专业规培合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暂未注册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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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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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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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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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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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内科,全科医学,公卫学科食品营养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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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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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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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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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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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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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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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应取得精神病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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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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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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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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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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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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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为“内科专业”)或取得内科专业规培合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暂未注册执业范围;本科学历应取得心血管内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能开展介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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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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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两个同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形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岗、体检、聘用。
(一)报名方式。持相关资料到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98号医院行政教学区2号楼4007组织部(人事科)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应聘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3:1以上需进行笔试。
(四)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六)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按医院《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我们将以电话或qq通知等形式通知笔试、面试的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动态关注信息反馈。
(三)最终招聘结果,医院将予以公示。
(四)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部(人事科),电话0831-8225627。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