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3]185号)精神,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的有关要求;
4.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12:00至3月22日12: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招聘专项计划需求一览表》(附件1),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附后。
温馨提示: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申请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中午12:00),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在《内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 (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3月23日12: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5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的笔试均为《卫生公共基础》。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
2.笔试范围: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
3.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6日,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本次专项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
(二)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实际参加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具体事项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3.资格审查: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考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到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具体事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辖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辖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由考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本次专项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招录后3年内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6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相关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0832-8361121、8361112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2022331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 :13990588667
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2108908
附件: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招聘专项计划需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