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3〕185号)和省委编办、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24〕22号)文件精神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编委会同意,拟对服务巴州区的2023年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方式招聘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巴州区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截止2024年3月22日,在巴州区服务的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
(二)基本条件
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服务期不在岗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区卫健局402办公室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基本条件且本人自愿到巴州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料审查:区卫健局工作人员根据《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由区卫健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组参与指导监督,深入“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所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群众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对2023年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撰写考核报告,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到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2 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健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以调档和政审为主。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考察和公示合格的拟聘对象,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人事政策执行。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拟考核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