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崇州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和《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内普通高等教育2024年、2025年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其中,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分两场(第一场:大连理工大学;第二场:重庆医科大学)进行,共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各场次的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同一场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场次多次报名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聘相关事宜均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1.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763390103@qq.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崇州市2024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处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通知的后果自负。
2.现场报名
第一场(大连理工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场(重庆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向工作人员提交《崇州市2024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由相关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程序。
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五)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将在考试地点、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141/bm_wjj.shtml)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因拟签协议人员个人放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因应聘人员签约后又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用于最终聘用。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人社局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其中,2024年毕业的人员直接进入体检,2025年毕业的人员待毕业后由用人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合格后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参照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bmpd_rslist.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六年。
九、咨询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监督举报电话:028-82382776。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2279187;028-82208550。
附件:1.2024年“蓉漂人才荟”崇州市卫生健康局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