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拟于2024年10月赴高校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参加此次招聘的2家单位均为成华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中:成都市成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成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等职能;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多单位情况详见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电话咨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的毕业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之间)。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成都市2024“蓉漂人才荟”成华区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正编人员(含试用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5年9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每个招聘专场每位应聘人员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
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2024“蓉漂人才荟”成华区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hqwjjgz@163.com,邮件以“岗位代码+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
特别注意: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将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第一份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未在网上报名且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1)四川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2:00
现场报名地址: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
(2)华中科技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00—12:00
现场报名地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生礼堂)
各专场招聘结束后还有岗位空缺,我区将视情况继续前往其他高校开展专场招聘,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
(三)资格审查及面谈
1.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成华区卫健局、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相同。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及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招聘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应聘人员需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1)《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含本科)、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校学习成绩单和相关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专业一致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收取的资料不予退还)。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证件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等信息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急需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2:1,又无法调减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成华区卫健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划定考核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面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待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组织加试一轮考官追问题,加试成绩仅作为加试人员排名使用。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及递补环节。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天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华区卫健局、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含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等)的2025年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已签订的协议自行失效,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361163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咨询电话:
成华区卫健局:028-84314122,联系人:莫老师
附件1 成都市2024“蓉漂人才荟”成华区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成都市2024“蓉漂人才荟”成华区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