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卫办〔2016〕95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为非常设岗位,设置在船山区人民医院,招聘的6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聘期为4年,派驻到亟需全科医生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2日以后出生的),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日以后出生的)。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b.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c.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招聘到边远乡镇卫生院(河沙、老池、唐家)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船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船山区卫计局、编办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上班时间到遂宁市船山区卫计局人事政工股报名。(地址:船山区天宫南路128号)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提交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填写《2016年船山区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规定的报考程序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卫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最终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一)进入面试考生确定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确认了报名的考生,于 2016年7月5日上班时间到遂宁市船山区卫计局人事政工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考生为进入面试考生。
(二)面试内容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个人的成绩现场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到船山区卫计局人事政工股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二)政审
由船山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学习(实践)或工作成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政审。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社局0825-5185088、区卫计局0825-680779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落实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人员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4年服务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船卫计发〔2016〕133号)规定,聘用到有岗位空缺的公立医疗机构常设岗位。服务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船山区人民医院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省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市财政暂按年人均1万元补助,船山区财政按不低于年人均1万元配套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的工资和社会保险支出,如支出水平高于中、省、市、区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培训等费用由区财政负担。设岗区人民医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
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据情发放生活补贴。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过程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船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卫计局0825-6807792
区人社局0825-5185088
附件:
1.2016年船山区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6年船山区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船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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